抚养费怎么计算?有标准吗?孩子抚养费有哪些?净身出户还要不要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如果夫妻之间 生育孩子之后离婚,势必会遇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那么关于抚养费费,你是否专业有这样的疑问呢?看看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抚养费怎么计算?有标准吗?
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孩子抚养费有哪些?
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回答:一般来说包括三方面: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这三项加起来构成了抚养费,其数额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若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立案起诉,由法官根据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及孩子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抚养费数额及给付方式。
3、净身出户还要不要付抚养费?
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回答:净身出户指的是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抚养费是给孩子的,这两者没有关系。抚养费是对孩子举行的义务。但如果双方自行约定了一方净身出户且不支付抚养费的,以双方约定为宜。
4、离婚后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回答: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5、关于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回答: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6、子女成年后还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回答:从抚养费的功能看,抚养费的主要功能:维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存权,从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当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时,抚养费用已丧失功能,不具有保护利益。从抚养费立法目的及其功能来看,子女未成年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未承担的抚养费用,同样因其子女成年丧失保护价值应不予保护。即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不能对其未成年期间父母应承担的抚养费用进行追偿。能否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在于成年后子女是否能独立生活,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以上就是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对,离婚后孩子关于孩子抚养费的六大常见问题的解答。如果你对于抚养费,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咨询。那么无需注册账号,您也可以在线找深圳福田上步婚姻律师,作进一步的免费法律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的问题,解答您的疑惑。 深圳福田离婚咨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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