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忠诚和信任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基石。然而,当一方违背了这份承诺,将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情人时,法律是否站在原配这边呢?作为深圳离婚律师,我将从专业角度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
#### 一、案情简介
2024年4月8日,深圳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妻子起诉丈夫及其情人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云女士发现被告燕先生婚内出轨,并与情人韦小姐保持不正当关系。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燕先生向韦小姐转账共计1057595.7元。云女士得知后,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确认燕先生对韦小姐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请求返还全部转账金额及利息。
#### 二、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燕先生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韦小姐的行为损害了云女士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因此,判决韦小姐需返还所获得的财产。考虑到双方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法院最终判决韦小姐返还云女士570195.7元及相应利息。
####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指出,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 四、律师解读
在这起案件中,云女士成功追回部分财产的关键因素在于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燕先生确实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并且擅自处置了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因此,云女士有权要求撤销燕先生的赠与行为,并追回相应的财产。
#### 五、总结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当一方在婚姻中违反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时,原配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关键在于收集充分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不当行为。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深圳离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面对婚姻中的不忠行为,法律为受害方提供了有力的保护和支持。如果您发现自己处于类似的情况,请不要犹豫,立即采取行动,让法律成为您最坚实的后盾。
深圳离婚律师解析:没有结婚证, | 深圳离婚律师解析同居财产分割: |
婚姻无效后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 深圳离婚律师解析同居期间的共同 |
妻子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 深圳离婚律师解析非法同居关系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