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父母离婚都争孩子抚养权,可有的父母却是谁都不想要抚养权,这是为什么呢?深圳离婚律师为你分析这个案例。
女儿患有脑瘫,但昆山的一对父母在离婚后因相互推诿而上法庭。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审结束了监护权纠纷案件。
小李是张和李的婚生女。出生后一年,小李被医院诊断出患有脑瘫。2009年底,张和李在民政局同意离婚。同时,协议规定小李由张和李共同抚养。抚养期为两年。他们首先由父亲张抚养。两年后,他们由母亲李抚养。
张与李离婚至2011年底,小李与张和张的父母住在一起。2012年初,张将小李送到李的地方抚养。一年后,李向法院起诉,要求将小李的监护权变更为张的名下。李认为他是局外人,在昆山没有稳定的住所,经济收入低,父母在家乡,没有帮助照顾孩子,张和他的父母是昆山本地人,有住房,张的收入高于李,抚养孩子的条件更有利,所以要求小李的监护权给张。张认为他现在在公司吃饭和生活,没有时间照顾他的女儿,他的父母老了,患有高血压,女儿年轻,由母亲抚养更合适,所以请法院判给李抚养孩子。
案件处理法官认为,在原案件中,当被告离婚时,他同意小李由双方共同抚养。考虑到小李的特殊身体状况和原告、被告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小李继续轮流抚养,更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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