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是一些夫妻离婚时无法回避的话题。此外,电影和电视剧中经常出轨一方的戏剧,使许多夫妇对出轨的法律后果有很大的期望。深圳离婚律师和你一起分析。
然而,在现实中,净身出户并不常见。原因是在现行法律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只列出了四种情况: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和抛弃家庭成员。
可以看出,欺骗并不在这个范围内。
但是《婚姻法》还规定,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欺骗违反了这一义务。因此,在目前的判决中,证明欺骗几乎不可能让对方净身出户,但在分割财产时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适当照顾的可能性并非不可能。
相关案例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在《马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民事判决书》(2016年)鲁0105年民初1473号)审理后认为,原告认为被告的欺骗对其身心造成损害,要求赔偿20万元。被告承认其行为对原告造成伤害,并同意赔偿2万元。法院认为,被告的欺骗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应当适当赔偿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具体金额,被告自愿赔偿2万元,没有不当,法院予以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支持2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认可2010年出轨事实并写有保证书,也没有证据证明2013年7月30日承认三次出轨的笔记是在被告的胁迫下书写的,因此应认定原告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本法院本着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决定南京市东井村3号20栋XXX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赔偿36.5万元;福克斯汽车。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了出轨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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