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年轻人在谈婚论嫁时,女方会请求在房产证上加之本人的名字。一方面,是想为了给本人一些安全感;另外一方面是为了磨炼男方的至心。而针对这个问题,深圳离婚律师在这里给出了答案。
一、结婚时,房产证是不是应该加上自己的名字
依据实际经验来看,买房时,房产证还是尽可能不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假如房子是婚后一起购置的,纵然不加名字,依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以来是加不加名字,没有任何差别。然则房子如果是婚前买的,那么就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加不加名字的区别可就大了。因为婚后在房产上加名字,这种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假如赠与行动发生,那么房子就会成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这关于买房的一方是不公平的。由于当初不少年轻人虽然在婚前就早早买房,但倒是本人的父母掏空积蓄,帮助自己的孩子来完成的。一旦将来夫妻二人因为感情破裂,最终离婚。到那个时候,房产就会被直接分走一半,这对于有房的一方,显然是不太公平的。
二、怎么样了解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
婚前财产:
①前全款购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假如婚后加名字,就如前文所说,房子则视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②婚前一方首付购房,登记在本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存款。在分割房产时,房子普通归出资方所有,但共同偿还贷款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需要出资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③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本人子女名下,异样属于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①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值得注重的是,如果存在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除外。
②婚后一方或双方出资,全额购房,登记在一方或是双方名下,异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全额或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或是另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存在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除外。
在这里,深圳离婚律师需要提醒您,假如婚前的房产,婚后想要加名字,也分为两种情形:
一、房子存在贷款
假如婚前置办的房子是存款购置的,那么很多是无法办理加名字的。由于加名字属于赠与行动,而唯独加完名字以后才视为赠与实现。也就是说,在没加名字前,不论是协议还是口头承诺,都是可以随时撤销的。想要成为实质性的,就需要做一份婚内财产或者婚前财产的协议,然后要带着协议去公证处做公证。
二、房子不存在贷款
这类情形是能够办理加名手续的,但也要注意两种方式:①商定份额。一处房产的份额是100%,加名字时能够根据必定的比例进行份额商定。②不约定份额。这种情况是默认双方各一半。当加名已经完成,以后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就会按照这种方式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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