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李某与张某结婚已经两年,两个人脾气都不好,生活总是磕磕绊绊,感情不是很融洽。自从4个月前张某怀孕后,家务全部推给了李某,自已整天除了吃就是玩,这让李某没少数落她,而张某一听到李某的埋怨就情绪激动地展开反击,就这样,两人之间从小吵小闹逐渐升级为家庭大战,终于,李某在张某怀孕6个月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那么,李某可以在此时提出离婚吗?
福田婚姻律师解析怀孕期间的妇女,因其身体、生理、心理等各方面不同程度的变化,需要特殊的关怀和照顾,为了保护女性在这一 特殊时期的权利,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者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本案中,李某应该考虑到张某的身体和心理变化,适当地迁就妻子,或是请亲友进行调解劝导,而不是简单地想要离婚。法院应该依照法律规定驳回李某的请求。
索引:《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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