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都有离婚现象,每个国家都有相应的离婚法规。所以台湾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按规定进行,那又是怎么办理手续的呢?这些都需要大家通过本文的介绍来了解,深圳福田律师整理如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台湾怎样申请离婚?
在内地户口一方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华侨自愿离婚,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11条内地办理离婚登记之居民,应出示下列文件及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和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书;
(三)双方共同签署的一份离婚协议书。
阅读本文后,大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按照规定办理,对于需要填写信任信的离婚申请表就可以了,这可以在民政局填写,大家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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