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日期已经确定。当双方准备婚礼、宴请客人并准备领取结婚证时,在婚前检查中发现该妇女生病,该男子起诉并要求返还彩礼。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婚约财产纠纷。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师为你解读这个案例。
2013年底,原告孙某和被告邱某被介绍认识,相处后不久就商量结婚。2014年第一个月,原告孙某的母亲将彩礼26800元送给被告家,并将彩礼交给被告邱某的父亲。双方同意孙某和邱某结婚。同年2月8日,孙某和邱某准备办理结婚登记。在婚前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邱某有身体问题,所以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第二天,邱某去复查,结果是一样的。双方取消婚礼后,原告未能就彩礼返还进行谈判。为此,原告认为被告不可能隐瞒自己生病的事实,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师说结检发现女方有病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src="/uploads/litimg/IMG_9265.jpg" title="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师说结检发现女方有病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
被告辩称,他没有隐瞒敌人生病的事实。在婚前检查之前,他不知道敌人生病了。彩礼是原告的礼物,彩礼已用于购物和宴会,并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审判过程中,原告表示只要求返还彩礼,不要求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自愿结婚的原则,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用婚姻索取财产。原告按照习俗支付彩礼,以婚姻为依据。孙和邱因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考虑到被告已经准备好结婚,本案适用适当返还的原则,返还2万元。原告支付的彩礼由被告邱收取,原告不要求被告邱承担责任,因此本案的民事责任主体是邱。
被告辩称,原告支付的新娘是礼物,而不是被告要求的。原告的付款是有条件的,是在孙和仇恨结婚的前提下,而不是免费的礼物,原告的付款条件没有实现,孙和仇恨未能结婚,原告有权要求返还。被告的辩护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接受。因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返还原告孙,徐2万元;驳回原告孙,徐的其他诉讼请求。深圳人民南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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