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是根据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30 计算的,该法规使用的公式主要考虑父母双方的收入、儿童保育费用、医疗保险和开支,以及子女与父母双方相处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采用计算出的子女抚养费指导金额,但在某些涉及某些因素的案件中,法院可能会调整指导金额。下面列出了法院可以考虑的一些因素。如果法院要下令支付与指导方针相差超过 5% 的子女抚养费,它必须做出书面裁决,解释指导方针数额不公正或不适当的原因。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沙湾路离婚律师。
法院在调整子女抚养费时可以考虑的因素:
以下是法院在决定调整最低子女抚养费时可能会考虑的一些因素:
1) 特殊的医疗、心理、教育或牙科费用。
2) 孩子的独立收入,不包括孩子从补充保障收入中获得的钱。
3) 为父母支付的抚养费,该抚养费是定期支付的并且有明确的需要。
4) 父母一方或双方的收入或支出的季节性变化。
5) 孩子的年龄,考虑到年龄较大的孩子的更大需求。
6) 特殊需要,例如可能与儿童残疾相关的费用,传统上可以在家庭预算内满足,即使满足这些需要会导致支持超过指导方针确定的推定金额。
7) 债权人、债务人和子女的可用资产总额。
8) 国税局儿童和受抚养人税收抵免、收入所得税抵免以及抚养豁免和豁免的影响。如果付款的父母目前正在支付抚养费,则法院可以命令父母放弃国税局抚养豁免。
9) 子女抚养费指导计划的应用,要求一个人向另一人支付超过其总收入 55% 的费用,用于支付因单一抚养令导致的当前抚养费的子女抚养费义务。
10) 特定的育儿计划,例如孩子与一位家长一起度过大量时间,但少于 20% 的过夜时间,从而减少另一位家长的经济支出;或父母拒绝参与孩子的活动。
11) 为实现公平结果所需的任何其他调整,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和必要的现有费用或债务。此类费用或债务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的合理和必要的费用或债务。
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沙湾路儿童抚养律师。
上海市黄浦区儿童抚养法:
与沙湾路儿童抚养费律师交谈或查看以下上海市黄浦区法规,了解有关上海市黄浦区儿童抚养费的更多信息: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09 – 与解散无关的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12 – 附加或扣押应支付的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13 – 抚养儿童;育儿和分时;法院的权力。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13015 – 暂停或拒绝专业执照和证书的请愿书。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13016 – 暂停驾驶执照和机动车登记。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1301 – 收入扣除令。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14 – 支持、赡养费或赡养费协议或命令的执行和修改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1824– 国家支付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29 – 儿童抚养指南;原则。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61.30 – 儿童抚养指南;追溯子女抚养费。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827.06 – 不支持受抚养人。
上海市黄浦区法规 827.08 – 滥用儿童抚养费。
儿童抚养指南:
您可以完成以下指南工作表来计算您的情况下的子女抚养费金额的估计值:子女抚养费指南工作表。
追溯子女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费的初步裁定或婚姻期间的抚养费申请中,法院可酌情判给子女抚养费,追溯至父母未与孩子一起居住在同一家庭的日期。法院可以追溯到提交请愿书前 24 个月。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沙湾路儿童抚养律师。
儿童抚养费的修改:
如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现有的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命令可能会被修改。该指南可为证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提供依据。但是,在法院可能认定指导方针规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前,现有每月义务与指导方针规定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必须至少为 15% 或 50 美元,以金额较大者为准。如需更多信息,请咨询沙湾路儿童抚养律师。
父母不能放弃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一项权利,父母不能放弃。在许多离婚和亲子鉴定案件中,父母签订的子女抚养费协议违反了上海市黄浦区的法律。协议的这一部分对法院没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在离婚或亲子鉴定案件中的其他问题上对他们不利,认为他们不必支付子女抚养费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在您签订任何有关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之前,请先咨询沙湾路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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