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来啦,今天我们要聊的是,当婚姻走到尽头,那些“法定赔偿”的条件都有哪些呢?首先,我们要明白,如果你的另一半做了些不该做的事,比如“重婚”、“和别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是其他一些“重大过错”,那么你作为无过错的一方,是有权要求赔偿的。
然后,我们来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有上述的那些行为,导致了离婚,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了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但是,如果你想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那么你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这就像是你在点外卖的时候,如果想要加个蛋,你得在提交订单之前就选上,否则外卖小哥是不会给你带蛋的。
接下来,我们再聊聊《婚姻法》里关于“分居两年”的规定。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那么在诉讼离婚时,你需要证明一些事情。首先,你得证明你们确实是分开住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分开,还有经济上和生活上的不再相互关心和扶助。其次,这个分居不能是因为其他的非感情因素,比如工作、学习、家庭住房等。最后,你得证明这个分居是持续不断的,而且已经满了两年。
上海离婚律师提醒大家,离婚虽然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是处理得好,也可以是一种新的开始。所以,无论结果如何,都希望大家能够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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