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协议在当前社会还是比较少见的,很少有人会接触到这方面。但是,不代表这些内容不重要,也不代表我们不会遇到这些内容。社会上有很多老人为了能让自己老有所养而签订遗赠协议,所以这是我们想知道的。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什么?什么是遗产支持协议?下面深圳遗产继承律师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传统支持协议?
遗产保管协议:受遗赠人与赡养人约定,赡养人承担受遗赠人的生活、赡养和埋葬义务,受遗赠人死亡后财产转移给赡养人。 遗产保全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相互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遗产保全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
二、谁是遗产维护协议的主体?
《继承法》规定,公民我们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相关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国家人民通过法院进行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执行<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重大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发展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内容没有产生抵触,遗产项目分别按协议和遗嘱方式处理;如果有学生抵触,按协议数据处理,与协议存在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就是无效。
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向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自愿捐赠个人财产。 虽然《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明确遗产赡养协议的主体,但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遗产赡养协议应当由合法继承人和受扶养人以外的公民或社会组织签署。 《遗产支持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支持人必须是受遗赠人合法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履行支持义务。
虽说我们中国大部分人都不会接触到遗赠抚养协议,但其实在社会中谁都说不定会遇到问题这样的情况,对自身企业来说这是有一定好处的,而且学生能够被我们提高自身发展所用,年纪大之后需要我们也可以设计采用基于这种教学形式进行保障公司自身的生活和后事,所以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是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深圳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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