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环境保护自己以后,著作权继承也逐渐在各国相关法律中确立下来了,我国也不例外。由于没有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许多特殊之处,因而,对有关著作权继承这些问题的探讨也就显得很有意义。下面请看深圳继承律师对这方面内容的讲解。
著作权继承是指著作权人死亡时,根据著作权人合法有效的意愿、遗产保全协议或其他继承方式,将其全部著作权转让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 根据各国的法律理论和立法实践,著作权通常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其中,前者与著作权人的存在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后者,由于该财产权可以与人分离,因此可以转让。各国著作权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公民死亡后,其生前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我国在继承法和著作权法的立法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的继承立法和著作权立法的经验,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的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由其继承人在其死亡时继承。作者死后,继承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法定继承获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来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继承,但人身权不能继承。然而,对于继承人是否可以行使出版权,是否可以享有死者未出版作品的著作权,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在大多数国家,版权法规定,如果作者在去世前没有出版死亡作品,或者在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出版,作者的继承人可以行使出版死亡作品的权利。在大多数普通法国家,遗作的版权可由继承人行使。遗作的有效期为自作品发表之日起数年,如《版权法》第95条。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行使公示遗赠的权利,但只能享有使用遗赠作品的权利。如法国《著作权法》第19、21条的规定。
如果没有著作权属于中国公民,其著作权中财产进行权利的保护工作期限是其终生加上自己死后的50年,因此,当公民对于死亡后,必然结果发生网络著作权继承的问题。根据目前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个人死亡后,如果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保护期限内,则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企业转移。就是说,著作权中的财产管理权利是否属于社会公民文化遗产的范围,可以由其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我们继承。
需求注重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承继的。国民死亡后,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可由继承人或许受遗赠人予以维护;假如著作权既没有人承继又没有人受遗赠的,上述三项权力由著作权行政治理部分维护。至于揭晓权,作者生前未揭晓的作品,假如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那么,在作者死亡50年内,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作者作古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言、遗赠抚养和谈或法定承继的划定获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普遍而言,著作权中的财富权力能够承继,人身权利不能承继。然则,关于死者生前未揭晓的作品,继承人是否行使揭晓权以及是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题目,列国划定分歧。大多数国度著作权法均划定,凡作者生前未揭晓也未在遗言中明确是不是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可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对于遗作的著作权,多数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可由继承人行使,遗作的有效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若干年,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5条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执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行使遗作的发表权,但是只能享有作品的用益权。如法国《著作权法》第19条、21条的规定。
中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继承包括“公民的著作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财产权”。 一般来说,继承人继承著作权,主要是在作者死亡后继承剩余的财产权有效期限。 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期间,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财产权。因此,中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在公民死亡后,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让。因此,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人可以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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