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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深圳离婚财产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代理离婚房产、公司股权、现金股票证券、古董字画古玩、遗产、夫妻共同债务等的离婚分割纠纷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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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咨询律师讲解离婚后另一方不执行协议的财产分配

时间:2021-12-28 14:34 点击: 关键词:深圳离婚咨询律师,离婚协议

       案例简介

  原告王和被告崔于2019年2月20日同意离婚并办理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一处房产归崔所有,崔分期支付原告8万元,每月15日前支付1500元。离婚后,被告共支付原告2800元。为了要求上述款项,原告王将被告崔告诉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王与崔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离婚协议明确规定财产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8万元,分期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1500元。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双方于2019年9月27日离婚,被告应从2019年10月起按月1500元分期支付上述款项,至法院2021年4月16日立案之日起共支付19个月,计算28500元。因为被告已经支付了2800元,应该扣除,所以被告可以在本案中支付原告25700元。因此,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一些诉讼请求。原告的其他要求,由于未达到履行期限,本案不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一千零七十六条、一千零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判决如下: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崔某向原告王某支付了25700元的欠款。

                                            深圳离婚咨询律师讲解离婚后另一方不执行协议的财产分配

 

  深圳离婚咨询律师说法

  在本案中,当原被告之间的离婚登记时,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根据协议,被告支付款项的义务一直持续到民法典实施后,民法典应在法律依据上适用。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其他金钱债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规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深圳离婚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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