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给孩子赡养费不会影响他们的探视权,因为赡养费的支付是金钱支付,而不是探视权的限制。探视权本身就是为了给自己和孩子一些促进感情的机会。通常,不给孩子赡养费与探视权无关。关于是否有探视权不承担赡养费的问题,深圳离婚好律师为您详细回答。
一、有探视权不承担抚养费可以吗
1.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而是放弃权利;但是,另一方的探视权属是合法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剥夺,另一方仍有探视权。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子女。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3.具体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1)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未治愈的烈性传染病;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3)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4.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和其他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抚养责任的法定监护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暂停探望。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孩子不愿意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1.如果8岁以上的孩子不愿意被探视,就没有办法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孩子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1)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拒绝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个人和单位也应当协助执行。
(2)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强制执行对象只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一方,而不是子女。由于探视权纠纷案件大多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伤害。
(3)离婚后,子女年满8岁的,有能力独立思考是否探望。因此,人民法院会征求子女意见,子女不同意的,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因此,一方不允许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只要探视是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拥有监护权的一方就不能阻止另一方探视子女。探视实际上对孩子的心理有安慰作用,对孩子有益无害。但是,如果一方在探视时对孩子的成长有不良影响,另一方可以拒绝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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