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给小两百万
她在2002年4月和她的丈夫登记结婚。据说结婚或者恋爱有七年之痒,张女士在2009年结婚七年后,才发现丈夫在外面养了一个情人小郭。老公甚至隐瞒了自己,多次将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金以银行转帐等方式赠与小郭,共计277.07万元。
她认为小郭明知自己的丈夫是有妇之夫,与丈夫发展不正当关系,甚至生下私生子,违背婚姻法和公序良俗。小孩出生后,张女士只好认命,但丈夫背负自己送给小郭277万元要回。对此,张女士诉至法院,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无效,要求小郭返还277.07万元。
老婆能回来吗?
老公给情人的钱,老婆能要回吗?这也许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一旦丈夫或妻子在外面有了一个情人,那么他(她)肯定会把钱花在另一个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这笔钱还能收回吗?
赠与情人的钱,在法律上说妻子是可以收回的。在法律上,丈夫擅自将钱交给爱人,从法律上来说,属于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由于,根据我国《婚姻法》,除夫妻间有明确的AA制的书面协议外,我国一般都是法定的共有制。也就是,只要两个人结了婚,无论男方挣多少钱还是女方挣的钱,双方如果没有AA制约定,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还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除日常生活需要外,涉及巨额财产处分,需经双方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大笔财产,如要赠与情人钱,则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这种情况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
具体地说,张女士的丈夫赠予情人277万元,他并未得到张女士的同意,张女士也是事后才发觉。张女士因此有权向小郭要回那笔钱。由于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丈夫的行为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公序良俗,是不道德的。情夫小郭获得这277万,并无法律依据,此行为在法律上称为不当得利。因此,从这两方面来看,丈夫擅自处置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爱人取得财产是不正当的利益。在这两点上,小郭先生赠与小郭的钱,都应该归回。深圳婚姻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