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策法深圳福田区离婚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致力于单方面起诉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起草、房产及债务离婚分割、婚内出轨离婚诉讼赔偿、同居关系解除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办案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告诉您

时间:2023-03-15 09:53 点击: 关键词:深圳知名离婚律师,离婚财产分割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便民”的司法哲学,到明晰家产中的个别财产归属的法律技术操作来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理想家庭的法律想象就是:按照“爱情归爱情,财产归财产”的逻辑,将家庭变成了分别拥有个人感情和财产的两个人组合在一起的合伙生意,其理想模式就是“AA制契约婚姻”。深圳婚姻律师来回答一下有关的情况。

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告诉您

  这无疑是充满后现代主义婚姻价值观的激进想象。在这种理想婚姻模式中,共同家产就是两个人的私人财产的简单组合,以至于当两个人的爱情消失后,每个人可以很轻松地拿着自己的财产走人。由此,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司法能动路线的最终结果,就是不需要法院来调解和判决婚姻案件,而由当事人按照司法解释所设定的财产分割标准自行离婚。

  司法能动主义的最大理想就是无为而治。我们可以预期,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想象的理想婚姻模式实现了,那么法院的离婚诉讼率会大幅度下降,而整个社会的离婚率却会大幅度上升。

  立法和司法最大功能不是解决已发生的社会问题,而是通过设定行为预期引导人们的行为模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来看,我们可以设想中国未来的婚姻家庭模式可能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告诉您

  从 “意见稿”采取更加明晰家产的一系列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看,人们对婚姻对于家庭的预期发展无疑会发生根本性变化。此前,两个部分年轻人会在恋爱结婚之后企业共同购房置家,一起为家庭社会生活打拼。

  这其实是一个近代婚姻革命运动以来几代中国人的婚姻以及家庭教育模式。然而,当房产不再需要属于不同家庭共有财产,而要变成房产信息登记人的财产时,两个方面年轻人就很难实现共同购房。如果要购房,双方也会为用谁的名字登记而发生争执。

  其结果,没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年轻人就会视婚姻为陷阱,不敢轻易结婚,至少在自己国家没有及时登记名下的房产时,结婚且用共同管理财产购房就变成了作为一项不明智之举,因为这样一旦离婚就等于通过自己在婚姻中给对方打工作贡献。由此,婚姻的首要重要因素已经不再是感情,而变成房子。“要不要双方之间共同购房”就成为传统婚姻关系面临的首要解决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年轻人不得不求助于家人。过去是买房子的人,但现在一定是两个家庭为他们的孩子买的房子。当年轻人因为家庭问题而让两个家庭参与婚姻过程时,家庭对孩子的婚姻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以至于“同性婚姻”成为父母考虑孩子婚姻的首要问题。

  目前,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分化,同性婚姻已成为许多家庭的婚姻选择。家庭财产的流失无疑将加速这一进程,使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不可避免地面临“再封建化”的进程,即父母在子女的婚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财产等经济因素在婚姻中将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爱情因素将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司法解释3”的最初目的是促进离婚自由和人身自由,但意想不到的结果是,离婚自由破坏了婚姻自由。

  这里的“司法克制”有两层含义: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行使立法权的司法过程中要有所克制。最高人民法院毕竟不是立法机关,即使采取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也不能为其立法活动奠定法律基础。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尽量少通过司法解释来扩大自己的权力。

  相反,应该不断推进司法判例制度建设,用司法判例理性或技术理性取代一般理性或立法理性,以司法判例的丰富性发现社会生活中的 "活法 ",并将其提升为一般规则的意义,而不是用抽象的一般规则压制社会生活的丰富性,从而扼杀社会生活本身形成的法律。

  二是法官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不应热衷于创造出了各种研究新型的法律没有权利,不应当制造出“空床费”“眼泪费”“第三者补偿费”之类的概念。法官不应当像法学家那样一个追求经济概念的新颖,相反企业应当尽可能保守,以便维持中国社会工作稳定的预期。

  至少在婚姻家庭法领域,最高国家人民法院不应当如何通过网络司法解释的方式预先明晰和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法官在司法活动过程中更不应当严格执行说不清楚的“忠诚协议”。

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告诉您

  深圳婚姻律师认为,既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那就让一家人在我国司法管理过程中慢慢去消化“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家庭教育关系。“司法行政效率”的概念分析可以更加适用于解决学习其他相关纠纷,但绝不应适用于不同家庭环境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福 福田区上沙律师谈离婚财产分割5大
福田区景田北律师答离婚财产分割 如何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呢,请深圳婚
法院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告诉您 http://www.huarongshenzhen.com/ja/2234.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