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深圳景田北区离婚律师,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总结的,十问十答。内容包括,离婚时,分割财产,会照顾女方吗、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另一方不用偿还吗、夫妻没有离婚,就不能分割财产吗、一方出轨可以净身出户吗等十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问:离婚时,分割财产,会照顾女方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不一定。《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是,如果女方是过错方,就不能按照照顾的原则多分了。
2、丈夫在外欠下债务,自行用来资助亲朋好友,需要妻子偿还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龚律师答: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3、夫妻一方婚前的债务,另一方不用偿还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不一定。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问: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就不需要偿还另一方所欠下的债务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不一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此条可知,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对财产已经进行了约定,则,该夫妻对另一方所欠债务仍然承担连带责任。即,第三人可以向该夫妻任何一方请求还债。而已经还债的一方,可以再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5、问: 夫妻没有离婚,就不能分割财产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可以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遇到以上特殊情况时,夫妻即使不离婚,也是可以分割财产的。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分割。
6、问: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就一定是自己一方的财产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不是,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问:婚前购买的股票,债券,在婚后产生的分红,增值部分必定是个人的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不属于个人,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一方出轨可以净身出户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婚内写的“一方出轨,则将所有财产归另一方”的协议有效吗?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当一方出轨,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赔偿,但不能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尤其是双方的协议中有关房产的分割,涉及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
9、女方要求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10、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财产吗?
深圳离婚律师回答:《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说明,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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