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六年,徐某庚和番某某画经介绍登记结婚,番某某画系再婚。再婚时,番某某画带着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番某某画甲5岁,儿子番某某画乙4岁。之后,番某某画甲和番某某画乙与母亲番某某画和徐某某共同生活,由徐某某和番某某画共同抚养。2018年,由于家庭矛盾,与番某某离婚。离婚当天,继子和继女收拾好自己的物品,离开继父家,再也没有履行孩子的义务。到2020年底,七十多岁的徐某庚的身体状况出现了问题。在此期间,他打电话给番某画甲,番某画乙,希望二人能履行法定义务,赡养自己。但是两人都以父母离婚,自己收入不高为由,拒绝赡养继父。双方争执不下,万般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
法官说法:
赡养父母既是公民的道德义务,也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虽然继父与继子继女无血缘关系,无生育之恩,但有养育之恩。俗语有云,生育之恩大于人,养育之恩大于天。百善孝为先,即使继父与生母离异,也不能抹杀其在继子继女成长过程中已尽的责任,即使继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继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对曾经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继父,应当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扶助,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动物尚且如此,人类更应懂得对养父母怀有感恩之心。
法院判决:
本案中,偄某庚与二被告之母番某畫再婚时,二被告均未成年,偄某庚与番某畫结婚后,与番某畫甲、番某畫乙组成新的家庭,二被告一直随偄某庚一起共同生活直至成年,番某畫与偄某庚一起共同抚养番某畫甲、番某畫乙。从以上事实,综合认定偄某庚曾给予二被告生活、教育上的照料,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和教育,双方形成抚养关系。即使父母婚姻关系解除,但继父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消失,继子女对曾经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继父,应当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扶助,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据此,法院认定番某畫甲、番某畫乙对偄某庚负有赡养义务,判决被告每月承担赡养费,承担医药费17372.3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深圳离婚律师免费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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