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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深圳福田区离婚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致力于单方面起诉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起草、房产及债务离婚分割、婚内出轨离婚诉讼赔偿、同居关系解除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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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沙嘴婚姻律师解析婚姻纠纷案例若干因素

时间:2021-11-15 15:11 点击: 关键词:福田区婚姻律师,婚姻纠纷,深圳福田区婚姻咨询律

  1、邹某磊诉高某某、孙某某、陈某某法定继承权纠纷案

  【关键词】继子女;亲子关系;继承权

  【裁判摘要】离婚时,继父母一方明确表示不再继续抚养由其抚养的继子女的,应视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协议解除。对于继父母死亡时与继父母解除关系的继子女,人民法院以其符合继承法规定的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为由,不予支持。

 

  2. 刘庆贤诉徐彪、尹新义赡养费纠纷案

  [关键词】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非婚生子女

  【裁判摘要】对赡养费案件中第三人撤销权的认定,需要明确父母基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支付赡养费,是否会侵犯父母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利。虽然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对待共同拥有的财产,但丈夫或妻子也有权合理地处置个人收入。除非一方支付的赡养费明显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或者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能因为没有与现任配偶约定,就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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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唐某某诉李某某、唐某乙法定继承权纠纷案

  [关键词]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物权登记;不动产物权

  [内容提要】夫妻间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以契约方式采用婚内财产制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应尊重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并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优先保护事实财产权 不宜将产权登记作为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依据。

 

  4. 莫俊飞诉李考星离婚纠纷案

  [关键词】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法律效力

  [内容提要】婚姻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一种形式上的协议,即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虽然已经进行了产权变更,但由于离婚的前提条件不成立,变更了权利人的财产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具有效力。
 

   5、李伟祥诉李革梅继承纠纷案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遗产;集体成员权;灭失

  [内容提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情况下,发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为单位进行的。家庭承包方式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是某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存在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耕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个或几个成员死亡时,承包经营权仍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地由农户家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当承包耕地的农户家庭中的所有成员死亡时,由于承包权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取得的,耕地的承包权消灭,不能由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继承。承包经营权不能由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享有,也不能作为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
 

  6. 李学华、范阳诉范祖业、滕英继承纠纷案

  关键词】特殊副本;遗嘱;无效;婚生子女;人工授精

  【判决摘要】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使用他人精子对女方进行人工授精并受孕,男方反悔的,应当征得女方同意。如果男方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死亡,而后生下了孩子,该孩子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合法子女,即使该孩子与男方没有血缘关系。男方在遗嘱中没有为孩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符合《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7、单宏远、刘春林诉胡秀华、单良、单义贤法定继承权纠纷案

  关键词:举证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外债

  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为了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一般只适用于处理夫妻间的外债关系。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夫妻内部财产关系的纠纷时,不能简单地依据该规定将夫妻一方的外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不能将其他人民法院根据该规定对夫妻外债作出的有效判决当然地作为夫妻内部财产纠纷的判决依据。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确系夫妻共同债务。
 

  8、项美琼等人诉张凤霞等人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案

  关键词:。遗嘱执行人;代理协议;执行遗嘱

  【裁判要旨】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人未明确其从执行遗嘱中获得报酬的情况下,与继承人就执行遗嘱的相关事宜自愿签订代理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收取执行遗嘱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双方在同一案件中禁止的代理行为,该代理协议应认定有效。    深圳福田区婚姻咨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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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沙嘴婚姻律师解析婚姻纠纷案例若干因素 http://www.huarongshenzhen.com/ja/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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