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某(男)和郭某(女)结婚登记后育有一子。结婚后因为张某沉迷赌博,郭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庭裁定双方离婚,由郭某抚养儿子;张某每月可以探望儿子四次,每个星期六可以接儿子到张某家过夜,星期天送儿子回郭某家。
离异后,张某星期六去接儿子张某,被郭某拒绝。郭某认为:张某迷恋赌博,近期又开始与社会不良人士交往密切,并安排他们在家居住,如让张某带儿子回家,儿子将受到不良影响。因此,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张某的探望权。
所以,郭某向法院申请暂停张某探望权是否有法律依据?
深圳权威离婚律师指出
以上案件涉及探望权的中止。探访权的行使,应以保障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前提,探视行为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同时,应尽量减少离婚双方分居后给子女带来的影响。
探访权是离婚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律权利,不能随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探望权的行使,如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甚至严重影响子女的权益,则应当对探望权的行使予以必要的限制。
应当指出,探望权的行使不可滥用,也不可任意剥夺,如父母关系恶化、赡养不及时等事由,事实上并不构成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本案件中,张某与郭某离婚后张某享有探视权。而张某沉迷赌博,更与社会上的坏人密切交往,张某若和儿子在一起过周末,必然不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为此,郭某可向法院申请暂停张某探望权。
该法规定探望权的目的是防止子女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亲或母亲,从而有益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但是,在行使探望权时,若发现对方行使探望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则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待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因素消失后,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恢复探望权。深圳权威离婚律师
深圳权威离婚律师为您讲解婚前隐 | 夫妻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
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的诉讼请求 | 探望权纠纷再次提起诉讼适用一次 |
婚姻家庭案件中的赡养纠纷如何处 | 深圳婚姻律师为您解答抚养孙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