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往往不像婚姻那么顺利。有的女性由于种种原因,想和男方离婚,但她们经常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男方不搭理、不配合,或者是和男方不在一个地方,这时候离婚往往就进行不下去了。那该如何处理呢?别着急,深圳离婚咨询律师为您帮忙:
首先,您可以与男方协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文件,前往任何一方住所的婚姻登记处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在实践中,一些地方还允许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夫妻关系双方企业无法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进行分割等问题可以达成目标一致意见,则只能通过选择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对于一般为被告户籍地或者我们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社会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时常规需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结婚证书正副本三份;
(3)起诉状副本三份;
(4)被告进行户籍可以证明数据原件(复印件)或经常居住地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如果这名男子离家出走,联系不上,有两个选择:
(1)离婚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具体步骤为:
①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②法院进行联系被告,联系学生不到的,法院将诉讼法律文书可以通过系统公告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被告,公告期60天,期限届满后视为送达;
③被告人未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
(2)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世界宣告对方一个失踪或死亡。
①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配偶之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世界宣告其为失踪人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面提出要求离婚法律诉讼的,法院认为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对被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案件诉讼,法院对于一般都准予离婚;
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通过以上,配偶之间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人民对于法院应当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其婚姻家庭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另外,在离婚过程当中,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也需要分清:
1、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可以共同完成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继承或者赠与得来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为夫妻独有财产的财产除外;
(4)知识进行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具有共同发展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
②男女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③男子和妇女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福利和破产重新安置补偿;
④婚前一方租住,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企业购置房屋进行出资的,该出资方式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关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没有明确学生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丈夫或妻子在下列情况下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
(3)遗嘱或赠与企业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的生活用品;
(5)应当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①军人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津贴;
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企业购置房屋进行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对于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没有明确学生表示赠与合同双方的除外。
③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信息财产因物质文化形态发生变化分析所得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
④再婚或者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
住房是一方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支付定金和房屋所有权证明登记在一方当事人名下的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支付抵押贷款,在离婚的情况下,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向另一方偿还已经支付的抵押贷款的一半,并同期支付银行存款利息。
综上,如果无法联系到对方或者对方不配合,可以通过起诉提起离婚,具体情况建议及时咨询深圳离婚咨询律师,了解有关程序和规定,并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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