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已形同陌路,但由于孩子或者财产等各方面缘故缘由,一直没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二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如何处理呢?下面就由深圳离婚律师进行解答。
一、分居是作为双方离婚的依据,不是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时期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人为、奖金、劳务报酬
2、出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许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余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纵然两人处于分居状况,两人所取得的人为支出,依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避免在分居时期辛辛苦苦赚的钱到头来却要分给另一半,律师建议大家最好还是尽快做出决定。因为分居并不代表婚姻关系解除了,以分居的方式可以拖着不离婚,一旦决定了离婚,那分居期间你赚的钱,无论多少,对方仍然有权利分割。
二、如何证明感情已破裂?
实在最间接的设施便是签订分居协议,但是很多人都不会有这个意识。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收集相关证据:
1、街坊等密切的人所出具的证人证言,证实夫妻二人常年不在一起生活,一直都是分开生活,证明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常年分居。
2、其余证据证实双方感情破裂。如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认识时间短等。
3、第一次起诉不准许离婚后,保留好相关感情碎裂、分居的证据,分居一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结起来,“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回答是: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没有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深圳离婚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分居满两年或许十年,婚姻关系是不会主动解除的。假如搜集证据对大家来说取得难度比较大,或者可能会涉嫌非法取证而不被法官采信,建议找个专业婚姻律师代为取证会更好一点。
以上就是“分居期间的收入该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深圳离婚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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