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丈夫刘在婚后第三天就患上了精神病。刘最近起诉要求离婚,理由是江隐瞒了他的精神病史。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法院黄村法庭判决允许两人离婚。深圳离婚法律咨询为您解答一下有关的内容。
刘抱怨说,2009年他与江某结婚,次年举行了婚礼。婚礼结束后的第三天,姜神情恍惚,情绪不稳定。他的家人把他送到一家精神科医院,在那里他被诊断出患有“躁郁症精神分裂症”。据刘,江在婚前隐瞒了自己的精神病史,婚后精神病复发,导致他的家人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
刘与江提出离婚。审判期间,江同意离婚,但离婚后丈夫必须向她支付经济补助、生活安置费等10万元。她解释说,在她嫁给丈夫之前,她已经告诉他她的病情,但他并不在乎,而且以一种神秘的方式对待她,使她难以康复。
法院认为刘和江婚姻基础薄弱,匆忙登记结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如果他们继续维持,对双方和家庭都没有好处,因此同意刘的要求。由于江某患有精神疾病,正在接受晚期治疗,生活中有一定的困难,刘应该给予一些经济上的帮助。法院裁定,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刘,刘要向江支付财产赔偿金和经济补助金2、6万余元。
人们常说“少夫妻老相好”,但今年已经60岁的李大娘却来到法院要求离婚,因为她不负责任的丈夫离家出走26年,一直没有回来。在绝望中,李大娘来到法庭要求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7月22日,Haiyan County 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决定同意这对夫妇离婚。
1968年10月,当时中国不到20岁的李大妈与其自己丈夫沈大伯经人介绍而相识,1972年2月6日,两人可以按照我国农村社会习俗摆了喜酒就算结为了解决夫妻,可实际上,两人发展至今并未去办理过结婚进行登记相关手续,属于这个事实以及婚姻。婚后,李大妈与沈大伯于1973年、1976年生育能力两个教育儿子。
由于李大妈与沈大伯相识期间对双方互不了解,造成了婚后两人性格不合,生活中摩擦不断。而沈大伯却不负责任地于1983年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在沈大伯离家出走后,李大妈承担起全部家庭事务,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儿子抚养成人,长期以来生活困难,也无力建房和添置财物。
现如今,两个儿子都已成家,而沈大伯离家出走26年来完全不履行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对家庭教育严重不负社会责任,李大妈认为沈大伯就是这样的行为可以使得我国夫妻之间感情发展早已进行彻底破裂。
审理中,法院因无法向沈大伯送达企业应诉工作材料,依法走公告信息送达服务程序,公告期满后,沈大伯无正当合理理由未到庭参加社会诉讼。
海盐法院认为,原被告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已构成事实婚姻,婚后虽然双方一度曾能共同生活,但因沈大伯长期离家出走至今未归,致使夫妻长期分居,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李大妈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
本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事实婚姻是否构成的一个“时间门槛”。在该法颁布实施前,一男一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备婚姻的必备要件,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深圳离婚法律咨询了解到,公布后,只要没有结婚登记,就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法官也指出,事实婚姻的解除没有统一的标准。民政部门一般不受理离婚,最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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