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 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具体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二)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特赦”涉嫌重婚罪的被告人。主要法律依据根据:
1、《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自诉人对被告人产生恻隐之心或原谅对方,可以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罚之灾。
2、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可见,即使被告人涉嫌重婚罪一审被判罪名成立,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可以主持诉讼双方进行和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被告人也一样可免受刑罚。
包养小三或者婚外生子是不是都构成重婚罪?
当然不是。如果是的话,那对待小三就不用当街暴打、扒衣服什么的了。现实中的重婚大部分都是事实婚姻的重婚,这种有两个关键特征: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共同居住。以夫妻名义是指对外宣称是夫妻,以夫妻名义处理日常事务,不是简单的私下互称“老公、老婆”。而共同生活是指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不是几天去一次,或者去一下就离开。正是因为这样,现实中出轨方与小三在一起,甚至生下孩子的行为都很难被认定为重婚罪。
如何认定重婚罪?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在我国分两种: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以及1994年2月1日前未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结婚生子的事实婚姻。二、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合法的婚姻,也可以是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即重婚罪有两种: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重婚罪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是本人的结婚证或婚姻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与被告人是合法夫妻;二是被诉人与他人结婚的结婚证,证明被告人与他人结婚事实;三是如果被告人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取得被告人居住地附近群众的证人证言、共同租房合同、非婚生子的出生证、住院材料或子女入学信息中的父母信息、学校老师的证人证言等等,证明被诉人确实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
追究重婚罪的途径有哪些?
一是受害者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三是由受害者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光明离婚起诉律师
写到最后突然想起《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感觉婚姻里最可怕的关系就是----我负责挣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认为婚姻里最大的底气,莫过于经济独立。有你,感谢一路的遮风挡雨;没你,我依然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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