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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深圳涉外婚姻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代理港澳台离婚以及美日澳等涉外婚姻纠纷案件,提供离婚协议起草、海外房产分割、抚养权纠纷诉讼等,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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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涉外离婚在哪个法院可以提出以及法令适用和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时间:2022-12-06 11:36 点击: 关键词:深圳涉外婚姻律师,诉讼离婚

  现代出现很多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这种离婚的夫妻该如何起诉离婚呢,下面由深圳涉外婚姻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用被告就原告的准绳,只需原告在我国有居处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在提起涉外离婚诉讼时还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涉外离婚在哪个法院可以提出以及法令适用和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1、涉外离婚诉讼向哪一个法院提出?

  网友发问:5年前,我和老婆在居住地挂号成亲。成亲两年后,她去了外洋并在那边长时间寓居,我一直在海内做导游,咱们没有孩子。现在我想和她离婚,可她因工作原因又不能回国。请问:像我们这样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是否可以在国内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解答:你老婆在国外定居,而你在海内定居,你们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涉外离婚在哪个法院可以提出以及法令适用和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的划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用被告就原告的准绳,只需原告在我国有居处或有寓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关于原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4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⑴在海内成亲病假寓外洋的华裔,如假寓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⑵在国外成亲病假寓外洋的华裔,如假寓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统领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海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⑶中国国民一方寓居在国外,一方居住在海内,岂论哪一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海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⑷中国国民两边在国外但未假寓,一偏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外离婚案件的法令适用问题。

  我国《民法公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国民同外国人离婚,合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令。依据这一划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或两边均为中国国民在我国请求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划定办理;对两边均为本国国民,一方或双方常住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律。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3、涉外离婚财富宰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

  法院对涉外离婚财富宰割案件举行审理,起首应该明确该财富宰割案件的准据法,唯独在准据法为中公法的前提下,方能合用中国法令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确定准据法需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规定来执行。

  民法公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民国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成亲合用婚姻缔结的法令,离婚合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令。同时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合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施行《民法公例》多少看法第188条划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在伉俪两边婚姻瓜葛终止以后,一方就两边的财富宰割发生争议,能够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需中国法院就两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两边的财富宰割案件应该合用中国法令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4、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1)在海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干法令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能够不返国就托付律师分外授权代办署理离婚。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本地公正构造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间接公证)。意见书包孕批准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深圳涉外婚姻律师:涉外离婚在哪个法院可以提出以及法令适用和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上述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相信你对此已有基本的认识,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其他的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深圳涉外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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