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网就协议离婚的内容在以下这方面进行简单介绍,仅供参考。
一、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础情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事情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日期、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愿。
3、对未成年和不能自力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部署。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艰苦另一方实行经济赞助的详细时候,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对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错误的即、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背离婚协议的责任。
二、哪些离婚协议的内容无效
1、再婚后不得再生养子女
生养权是《宪法》规定的国民人身权力,在不违背国家相关规定生养法律、法例的前提下,国民享有生养与不生养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2、限制再婚后所生养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开始的权力,法定继承人的承继资历只能由被继承人本人作废,不能由别人过问。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言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
3、离婚后必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国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背婚姻法律、法例的前提下,国民享有婚姻的自在,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4、夫妻有房产商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商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触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换手续为准。是以,若离婚和谈只商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实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5、商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当前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但该责任有时间限制,即在子女18周岁曩昔,父母有扶养教导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在子女18周岁当前,父母对子女的赞助属于被迫行动,没有法律的强行性限制。另外,依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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