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前协议案件律师 积极进取的女性形象,或者说,女性所经营的朋友圈形象,在“好嫁风”的语境中,是不被承认的。那也是为什么好的婚姻为什么会被群起而攻之的一个主要原因,大多数女性从小就被教育要顺从和取悦,现在还这样要求,她们已经厌倦了。
但教主马小婷说,所有的攻击,都是没看到好嫁风的实质。
马小婷教主认为:她所倡导的“口红大法则”和“工资大法则”符合婚姻法中的合伙人与出资理论。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上面两个大招,口红大招就是第三次约会时拉着对方一起试口红,暗示要买对方要买;工资卡梗则是婚前要求对方交钱,以便将来掌管家庭财务。
结婚实质上符合伴侣理论。
在大学期间,当我们学习婚姻家庭法时,第一个课程就是学习婚姻的本质。作为一个社会的产物,婚姻是由人类所塑造的制度,它可以从心理、性别、经济等多个角度进行解释。最能体现法理的是我国的《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
我们对婚姻的法律定义,很像两个人合伙经营一家公司,双方各自出资组建一个家庭,婚前的算婚前的,个人的一定是个人的,婚姻的终结也像公司的清算或合伙人的清算。按出资比例、实际出资、物权登记等进行财产分割。
但通过口红大法,工资大法测试=另一半愿意出资?
随着房价的飞涨,投资进入婚姻关系所需的资金,不仅是两个人的,更是两个家庭的,一线城市两个家庭的资金,可以堪比大公司间的收购交易,谨慎地说,婚前尽职调查也未尝不可。
口红、工资比买房都要少得多,何况现在社会上懂得多少投资理财的人,又有谁能拥有一张工资卡呢?不管明言要唇膏,工资卡都会让对方丢脸,但对方会主动买礼物,还是会给我一张工资卡,所谓“要不要我选,给不给是你的态度”。
对方真的打算走进婚姻,正常理性的情况下,双方都愿意出资,好的婚风并没有教广大女性如何出资。自然,教主马小婷简单粗暴的说,婚前个人财产更好。在中国,有经济能力为自己的孩子单独购买婚前财产的家庭,还是少数。如需两家共同出资,如何出资?
一是首付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将该不动产归属于产权登记的当事人,并将尚未归还的贷款认定为当事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的一方予以补偿。
假定男方为了娶媳妇而提前买房付了首付,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女方结婚后出钱装修家具,共同还贷。若离婚时,将房产分割,法律对此的观点是,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则认为房产应归首付款+登记方名下,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可获得补偿。其中最糟糕的结果就是,多年还贷、生活质量低下、一朝情变,房产仍不属于自己。
二是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以根据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双方父母出资,则无论登记的是哪一方的子女名下,均视为按各自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样的话,离婚后分割财产,一方要求取得财产,需要从另一方那里购买相应份额。
另外,如果父母擅自处分其出资的财产,也会面临父母的债务问题。广州最新一案判决,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行为,则视为借贷。在借贷合同中,没有附加还款期限,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负债方偿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女方离婚后,仍然要偿还男方父母的债务。
三、净身出户问题。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占有的财产赠给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14条,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双方未达成协议,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妇一方违背了忠诚义务,在奸情发生的现场就有可能被迫写下净身出户协议。这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接二连三,“他出轨了,但同意以给我财产作为要求不离婚”或“我们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他愿意净身出户”。
以下是统一答案:
捐赠财产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可随时撤销。
如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在胁迫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则离婚协议无效,财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对前一份离婚协议反悔,财产该如何分割?
怎么做呢?
如对方同意赠与财产,请立即办理过户登记。
如要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可以以一种迂回的方式改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婚内财产分割。先保公证,但不能保证法官对此意见一致,毕竟里面还是有离婚的意图。
最后,对好的婚姻作一个总结。
实际上通过以上的分析和举例,已经可以看到现实中各种可能的案例,可能的计算。
好婚者认为他们自己已经教给了每一个女人如何在婚姻中算计。千万别把对方当傻子,谁又不是人精呢?
在结婚之前,有很多事情要考虑,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几个方面。口红大法、工资卡大法,对于女性来说,无法抵挡未来婚姻中的风风雨雨,心绪最为复杂。但你也许会问,既然好嫁风之大招有缺陷,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追随者呢?这是因为还不够年轻,还很流行。大概每个女人都不想让自己的未来成为伴侣的另一半,结婚的伴侣都是通过幼稚的手段吸引的。
深圳婚前协议案件律师 长期经营婚姻也不算数,了解了婚姻法和法院的判决规则,我们知道违背公序良俗和人性的要求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对婚姻评估来说,底线和要求是实现自我保护。也就是说,我国《婚姻法》既不保护妇女,也不偏袒男人,只保护婚姻。控诉离婚时,除调解离婚外,一次判决的几率约为5%。离异很难,所以要经常擦亮眼睛,学习婚姻法,还有一个可以求助的律师朋友,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好嫁妆,在婚姻的大船上,实现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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