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被继承的。如果当一个公司的股东去世时,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相应的股权。因为股权不具有人身的属性,所以,可以用来继承,不会影响到公司的发展。那么,股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接下来就让深圳遗产继承律师来一一解答。
1.本章程对股份的继承没有规定。 发生既成事实后,其他股东可否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既不禁止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也不规定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则应认为公司章程中没有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特别规定,理论上可以推定所有股东均已放弃其他约定的权利,继承人可默许直接取得股东资格,从而直接适用公司法的原则。公司其他股东在既成事实发生时(股东死亡时)无视有效的公司章程,在既成事实发生后恶意修改公司章程,阻止继承人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增加特别规定的,修改后的章程对继承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公司章程将如何禁止股权继承?
如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章程作出明确禁止进行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选择通过技术转让股权来实现共同财产继承。有限导致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法律规定,为保障其 他股东的优先考虑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采用书面通知或者其他国家股东,并经公司主要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中小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没有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之间应当根据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企业章程没有一个例外规定怎么办?
如果继承人不想继承或具有法律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特殊地位,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已故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转让,或者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程序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股东愿意接受转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购买,减资只能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处理是将已故股东的股权折价以现金形式返还给继承人,同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股权结构能否被分割可以继承?
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股权既然可以继承,当然就应当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股权继承的分割不会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额。
以上便是深圳遗产继承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深圳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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