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策法深圳离婚财产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代理离婚房产、公司股权、现金股票证券、古董字画古玩、遗产、夫妻共同债务等的离婚分割纠纷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办案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深圳婚姻法律师分析丈夫私自转让夫妻共有的汽车

时间:2021-12-22 15:54 点击: 关键词:深圳婚姻法律师,夫妻共有财产

  该男子私下将这对夫妇共同拥有的价值超过10万元的北京现代汽车转让给第三人,并在妻子发现后起诉该男子。最近,彭州法院受理了纠纷。经审理,该男子与第三人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无效,第三人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返还车辆。本文深圳婚姻法律师详细介绍。
 

  案情

  2015年3月7日,高开车回娘家看望孩子,把车停在小区里。第二天早上,高发现车不见了。经过多次搜查,他于3月9日前往派出所报案,称车钥匙本人一把,丈夫陈某一把,现在两人正在离婚,怀疑是陈某把车开走了。。看了小区监控录像,证实是陈某开车走了。
 

  3月9日,陈某将车转让给了自己的名字。第二天,他把车转让给了弟媳杨某,并与他签订了《车转让协议》,约定将自己的车转让给杨某9.5万元。付款方式:转让当日现金支付,扣除杨某贷款9万元,应补足5000元正现金。完成车辆转让手续后,陈某向杨某出具了一份收据,说明杨某的车款实收5000元。
 

  高认为,陈未经同意将车辆转让给杨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杨。杨某知道车辆不是陈某个人所有,但仍被转让,属于恶意串通,转让行为无效。因此,他于3月26日向彭州市法院起诉丈夫陈某,要求陈某与第三人杨某达成的车辆转让协议无效;第三人杨某返还车辆;被告和第三人杨某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被告陈辩称,将汽车转让给杨是经高同意的,转让手续合法;将汽车转让给杨是为了偿还夫妻欠杨的共同债务9万元。收到杨支付的5000元汽车款和退还的借据后,他撕毁了借据,与杨没有恶意串通。
 

  第三人的辩称与被告陈一致。为了证明他的主张,杨颖向李和吴申请出庭作证。李和吴是被告陈的亲生父母,也是杨的公婆。
 

  庭审中,李某表示,原告高某和被告陈某第一次向杨某借款时间为2009年7月和8月,吴某表示第一次借款时间为1990年7月和8月,然后改为2009年7月和8月,两人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两人都称原告。被告每次向杨某借钱,都有原告和被告。杨某和杨某的丈夫以及他们在场,现金交付。被告陈某向杨某借款,原告高某未在借款上签字。
 

深圳婚姻法律师分析丈夫私自转让夫妻共有的汽车
 

  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争议车辆为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辆转让给自己名下,然后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权处分,侵犯了共同所有人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人李、吴陈述的贷款时间前后矛盾,被告未向法院提供向杨借款9万元的借据。因此,被告和第三人称原,被告夫妻共同向第三人借款9万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作为被告的嫂子,第三人杨知道汽车是原来的,被告夫妇的共同财产,与被告达成车辆转让协议,并以其名义转让车辆,不是善意的。
 

  综上所述,陈某无权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处分行为未得到共有人的认可,受让人不善意,有偿取得诉讼车辆,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车辆所有权,转让行为无效。2015年10月12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婚姻法律师评析
 

  在社会生活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第三人,损害另一方财产利益的纠纷屡见不鲜。受损一方能否从第三人处返还财产的关键是第三人取得的财产是否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有关规定。《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应当依法登记的,不需要登记的,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要求赔偿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陈和第三人杨已经完成了车辆的转让程序,但杨并没有出于善意,也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获得车辆的所有权。因此,第三人杨不能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车辆所有权,应返还车辆。深圳婚姻法律师
 

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如何分割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谈婚后继承的财
深圳婚姻法律师分析丈夫私自转让夫妻共有的汽车 http://www.huarongshenzhen.com/ccfg/1039.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