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有偿、诺成、要式民事法律行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外一方可所以法定继承人之外的自然人、集体所有制组织,但两者之间不能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请看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的讲解。
抚养人执行对遗赠人的生育死葬等责任,可以依照协议取得遗赠财产。
(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普遍有限定。遗赠人只能是国民,抚养人可所以国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相互权力,互负责任。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育死葬的责任,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
(4)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方式,不能为行动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遗赠抚养协议的概述
1、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凡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害大众好处、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
假如一方要变换或解除,必须获得另一方的批准。而遗言是遗言人双方的法律行动,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抚养协议是有偿的、互相附有前提的,它表现了权力责任相一致的准绳。而遗赠是财富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抚养协议不但有遗赠财富的内容,并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抚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端产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被继承人生前与别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言的,承继开端后,假如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以上就是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我们为您提供免费的一对一咨询服务。
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解析抚养权归 | 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解析:父母离 |
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深度解析:离 | 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视角:抚养费 |
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解析:离婚后 | 哪些情形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