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发现了前夫在婚姻中作弊的证据。我们能得到精神上的补偿吗?深圳离婚咨询律师带你看看下面的案例。
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妇联联合举办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新闻发布会引起了关注。
1992年,杨女士和张按照当地传统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有四个孩子,并于2012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6年11月,杨女士发现张经常晚上不回家,经常与其他女性有暧昧关系,怀疑她有外遇。然而,张拒绝承认双方多次争吵。最后,杨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张一直否认自己作弊,杨女士未能提供相关证据,2017年9月调解离婚。
离婚后,杨女士原本想平静地重新开始生活,但她没想到会从亲戚那里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2018年3月,张和另一名妇女生下了一名妇女。从时间上看,她的前夫显然在婚姻中作弊了。这个消息就像晴天霹雳,深深打击了她的心。她的丈夫长期以来一直在作弊。她不承认。杨女士很伤心,整天恍惚,甚至有自杀倾向。经过反复思考,杨女士选择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将前夫张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支持离婚后追偿精神损失。
宜兴法院承担此案认为,张在与杨女士的婚姻关系中与他人同居,生了一个女儿,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关系,导致双方离婚。张的婚姻欺骗给杨女士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杨女士作为无过错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应予以支持。最后,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命令张支付4.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庭院长蔡丽娜表示,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对婚姻案件中无过错方有特殊的保护条款,包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倾向于无过错方,支持无过错方主张精神赔偿。她提醒说,夫妻之间的忠诚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法院的判决结合法律条款和立法精神,支持杨女士的要求。深圳离婚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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