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两年后如何认定?
《中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那么,如果夫妻分居两年,法院能判决离婚吗?这应该从四个方面来把握。
一、必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情感不和引起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情况。例如,这对夫妇分别在两地工作,因为他们相距很远,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不是由情感不和引起的。即使分居时间长,也不符合因情感不和而分居的法律规定。
有些夫妻感情很好,不愿意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他们自愿分居。这种情况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离婚条件。分居作为离婚的法定情形,必须是夫妻关系问题、不和谐、感情破裂、相互厌恶造成的。
二、分居必须连续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连续,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同居,应从同居后分居的第二天重新计算。不能计算前后分居的时间。
三、夫妻分居两年必须证明
虽然《中国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是可以允许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但在实践中要达到离婚的目的并不容易。
二、分居两年的时间从何时计算?
两年分居时间计算如下: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到提起离婚诉讼的当天(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分居后同居的,从同居后分居时间重新计算,前分居时间终止,即分居时间连续计算,前后分居时间不累计。深圳著名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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