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女性家庭暴力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关注。29号,刘女士说,河南柘城县人民法院已于28日判决她与丈夫窦某某离婚,并将儿子由刘女士抚养。接到法院判决后,刘女士在朋友圈里写下了“解脱”二字。深圳离婚律师带您一起解读这个案件。
受害人的身体正在恢复中
刘女士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独家专访时说,如今她的身体状况已有所改善,可以站立,但仍需拐杖和轮椅协助外出。到现在为止,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康复治疗。
心理上,刘女士表示,从选择被选择的家庭暴力事件曝光到现在,她已经慢慢调整,现在判决结果已经下来,她也不再沮丧,正在走出低谷。
刘女士于6月5日提出第一次离婚诉讼。
各方曾经进行过调停,没有达成协议。
报导说,刘女士于2019年8月13日被窦某某殴打,近10个月后,于2020年6月5日通过律师在网上办理离婚立案,并于2020年7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这是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首次。
开庭时,原告向法院出示了结婚证书、户口本、店面营业执照等,证明双方系合法婚姻关系,原告具有抚养能力。与此同时,原告还向法院提交了柘城县公安局眼部轻伤一级鉴定报告,证明被告有家庭暴力。
法院审理期间,双方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控方调停了,要求离婚,抚养孩子,被告的调解意见是不同意离婚。因双方在调解方面存在分歧,未能达成协议,法庭不再调解。
没有“强制调解或长时间不判”
就本案中是否有“强制调解或久调不判”的情况,经了解,调解是民事离婚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法官将寻求双方的调解意愿。若双方均同意调解,法官将寻求双方调解。当一方有异议时,法官不再调解。调停和调停均为双方自愿的,在本案件中没有强制调解或久调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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