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女方怀孕期间不能离婚,这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解,对于不同的情况和提出离婚的当事人,其结果就会有所不同。女性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况,让深圳高级离婚律师和您一起来看看。
案件简介
2014年,许某和张某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由于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许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法院确认,夫妇二人未生育婚生子女,目前许某已怀孕,张某要求孩子出生后进行亲子鉴定,许某同意对其进行鉴定,并要求赔偿抚养费。
法庭裁决
准许许某与张某离婚。
法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男方并不是只有在女方怀孕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离婚,而且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还有:
1.产后一年之内;
2.终止妊娠六个月。
第二,在女方怀孕、生育一年内及终止妊娠六个月期间,有下列情况者,可提出离婚:
1.由妻子提出离婚;
2.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要求的,如该子女并非是男方的亲生骨肉,女方存在家庭暴力等危及男方生命安全的行为;
3.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在民政局登记离婚。
另一种情况是,在女方怀孕并分娩一年后,以及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向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所以,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最好是双方同意离婚的所有条件,然后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深圳高级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