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常常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关于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内容,而其中涉及对子女的赠与也是一个常见的争议点。有时候,在离婚协议中,赠与人会在协议中约定将一定数量的财产赠与给子女,但协议签订后,赠与人以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为由,要求撤销这些约定。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能够被撤销呢?下文深圳离婚协议律师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赠与条款是否能被撤销,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协议是离婚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约定的内容对双方的财产权益、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能够被撤销,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
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条款,是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的结果,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赠与人在签署协议之前,没有履行将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给子女的义务,或者签署协议后并没有履行该义务,导致子女并未获得赠与财产的实际支配权,则赠与人可能会提出撤销赠与条款的请求。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始至终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行为都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如果赠与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事实,导致子女未能获得实际支配权,或者在签订协议后不履行将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给子女的义务,则赠与人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被视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深圳市法院相关案例
在实践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案例,其中,赠与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一定数量的财产赠与给子女,但是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给子女,赠与人后来请求撤销赠与条款,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判决呢?下面以深圳市某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为例进行说明。
案例描述:甲、乙二人因离婚事宜到法院起诉,经协商后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将某笔款项赠与给子女,但是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后来,甲方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条款,乙方则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条款,是双方自主协商的结果,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根据协议的约定,甲方确实存在将该笔款项赠与给子女的意思表示。但是,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给子女,是否会影响协议的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审理过程中,甲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将该笔款项转移给子女,也未能证明其已经尽到将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给子女的义务。因此,法院认为甲方未能履行协议中的约定,构成了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的标志是占有行为,如果赠与人未能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就不能享有赠与权利。
最终,该法院判决,甲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将该笔款项转移给子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应当注意事项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如果双方约定了涉及赠与的条款,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赠与的财产类型和数量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约定赠与的财产类型和数量,避免双方在后续执行协议时因理解不同而产生争议。
约定财产转移的时间和方式赠与财产权利的转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一般需要由赠与人将赠与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确保受赠人能够实际支配赠与财产。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应当约定具体的财产转移时间和方式,避免在未来执行时因转移方式不当而产生的纠纷。
约定财产权利的转移条件赠与财产权利的转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在本案例中,赠与人需要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在签订协议时,应当约定财产权利的转移条件,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争议。
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书,其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当清晰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协议执行中产生纠纷。
注意法律规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婚姻法》、《民法典》等,确保协议的约定符合法律要求。
综上所述,深圳离婚协议律师提醒大家,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一种常见的约定方式,其约定应当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并在签订协议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后续执行中产生纠纷。在执行协议时,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进行,确保协议的效力和双方的权益。
离婚后家产分割问题:调解协议下 | 深圳离婚协议律师深度解析离婚协 |
深圳离婚协议律师深度解析:离婚 | 深圳离婚协议律师解析:离婚协议 |
约定离婚时即放弃财产的协议是否 | 深圳离婚协议律师来讲讲一方再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