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案件是典型的家庭纠纷,大多涉及财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证券。 但近日,芝罘区法院快速判决小组受理了手机号码的继承纠纷,这是目前芝罘区法院受理的第一个手机号码继承案件。死者的第一顺位是他的妻子和女儿。 死者的手机号码已使用多年。 死者的家人、朋友和商业客户只知道手机号码。 两位继承人对这个数字有很深的感情,想继续使用,但根据通信公司的要求,“双方都要亲自到场”,死者的妻子和女儿感到非常无助。 目前,手机号码是以公民个人身份证的真名登记的,如果所有者死亡,作为虚拟财产的手机号码能否继承?接下来就由深圳继承律师,为您讲解手机号码能继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信息合法企业财产。2021年前中国实施的继承法规定文化遗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学习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进行资料;法律法规允许社会公民对于所有的生产技术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管理权利;公民的其他学生合法财产。
2、根据电信网络代码资源管理办法规定,代码资源属于国家,国家实行代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代码资源的统一管理,国家实行代码资源使用审批制度; 可以恢复所分配的移动电话号码资源的九种情况不包括所有者的死亡。 手机号码资源由通信公司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获取,手机号码用户有权通过与通信公司签订《网络接入服务协议》使用手机号码。 并根据《网络接入服务协议》享受通信公司提供的各种通信服务。
3、因此,根据目前的情况,手机号码应具有债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从债权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不随债权人的死亡而终止。也就是说,债权人的权利,即手机号码用户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协议的权利和利益,可以继承; 此外,根据物权法条款的延伸,手机号码还具有财产属性,具有“虚拟”财产的性质,也可以继承。
因为这个案子是新类型的案子,没有先例可循。但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快法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及时与移动公司沟通,得知该手机号码在机主死亡后,可以由机主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继承使用,无需特别约定。在本案速裁法官的精心梳理、沟通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继承人的女儿继续使用涉案手机号码。且当事人已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成功办理了涉案手机号码使用权变更手续。由此可见,手机号码虽只是一串数字,不以实体企业形式方面存在,但拥有者享有支配的权利,在当下的市场国家经济社会环境下,它兼具具体分析特定的人身属性及财产属性,具有自己一定的经济文化价值,所以教师如果机主死亡,在没有一个特别管理规定情形下,手机号码使用权是可以有效进行学习继承使用的。以上就是深圳继承律师为您讲解手机号码能继承吗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深圳继承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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