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三年能够主意分割财产,然则此时曾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划定,关于必定需求分割的,除非是能找到可以证明对方存在着转移或者是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的证据。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深圳南山区婚姻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离婚后三年能够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三年能够主意分割财产,然则此时曾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划定,关于必定需求分割的,除非是能找到可以证明对方存在着转移或者是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的证据。对于此类在诉讼时效已经过了的案件,提出诉讼请求时就已经失去了胜诉权。
二、离婚时主意分割财产需要什么证据
1、共同财产的证据
(1)触及房产的证据。商品房可提供屋宇所有权证书;屯子自建房可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2)触及动产的证据。如汽车、冰箱、电视剧等普遍都属于婚后财产,采用实物分割或变价补偿等方式平均分割。
2、个人财产的证据
依据《婚姻法》及法律说明的划定,当事人可以提交以下证据证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财产是婚前取得的证据;
(2)医疗费、生存补助费是一方因身材遭到伤害而获得的证据;
(3)财产明确归一方所有的遗言或赠与合同;
(4)物品属于一方共用的证据;
(5)武士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6)其他情形。
原则上,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三、我国法令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我国实施的是所得配合制和商定财产制相结合的财产轨制。我国《婚姻法》第17条以及《婚姻法说明(二)》第11条、第19条划定,以下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出产、经营收益;
(3)实践获得或许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小我私家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6)两边实践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两边实践或应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配合财产购置的屋宇,纵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其他情形。
关于那些在离婚时没有分割配合财产的,能够在离婚后再分割。然则此种情况,因为曾经没有法令的强制性规定,在极大地可能下,双方是不能再通过自己协商的方式处理这些财产的,一般都是需要向法院起诉,此时起诉必须要明确地说明为何超期了还需要分割的理由。
以上就是深圳南山区婚姻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怎么 | 深圳离婚律师前十名告诉您不能生 |
离婚后涉及财产纠纷的事项如何解 | 深圳资深离婚律师和您聊聊司法解 |
再婚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南山区 |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公证?南山区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