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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南山区离婚律师讲解的关于对父母的生前赡养和死后殡葬纠纷案件

时间:2022-09-17 11:00 点击: 关键词:南山区离婚律师,父母的赡养和死后殡葬纠纷

  民国初年,XXXX 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第3306号,上诉人白侠、白侠以及上诉人白侠贞、白侠继承孝道的案件,上诉人白侠、白侠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对上诉人白希海及其主要代理人田某某、上诉人白稀珍、白希晓及其主要代理人刘 XX 进行了询问,并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案子已经结了。接下来就由南山区离婚律师为您讲解对父母的生前赡养和死后殡葬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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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相关案例

  一审法院认定,白稀珍、白希肖、白希海及其女儿白稀珍X、白菊X、白云、白水X(死者)、白锦X、白贵X婚后育有9个子女。 1999年3月19日,白学怀和刘学祥召集他们的9名子女就他们的出生、抚养和埋葬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分居决议”。 刘宪1999年6月14日去世后,他的遗产没有分割。 2003年10月12日,白学怀请白学给他一本委托书,并请他的女婿邹学超代表薛作证并立遗嘱。 "我已经86岁了,总有一天我会离去的。 为了不让我的孩子们对自己的遗嘱有异议,我做了如下安排:老三和他的家人到XX镇政府领取生活费;老三爷负责我所有的生活费;老三爷负责我的生活、清洗和修理,把我送到山上。 所有的内外都由老三:所有的遗产和老三白X海的遗产继承。 在房子前面,后面的房子和其他山林由老三的主人;空着,立了一张纸为根据。 "2005年8月10日,白喜镇、白喜镇因病去世,此后,白喜镇、白喜镇之间就遗产分割发生争议。 一审期间,双方询问,白菜X、白菊X、白贵X、白锦X、白水X子女甘斋、甘喜英放弃继承,不参与诉讼。

  二、法院一审认定与判决

  1、一审法院认为,白怀和白怀、刘向的女婿代表XX所写的遗嘱的证人是利害关系证人,遗嘱处置了刘向的财产。 因此,白X珍和白X肖肖提出的无效遗嘱确认请求及理由是成立和支持的。 白希海认为,本案不是确认诉讼,而是继承纠纷,就原告主张而言,本案是继承纠纷中的遗嘱继承纠纷,原告可以要求确认遗嘱的有效性。 因此,不应采用抗辩理由。 白 × 云认为,白 × 震和白 × 肖的主张已经超出诉讼时效,因为白 × 震和白 × 肖在白 × 怀和刘 × 祥死后没有放弃继承。 而在继承纠纷发生后,已知存在遗嘱,因此其请求不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意见》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规定, 白雪怀于2003年10月12日的遗嘱无效;2、白雪贞和白雪晓的其他索赔不予受理。 案件受理费80元,一半收取40元,由白X海、白X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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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白X海、白X芸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学生提起上诉,请求进行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白X珍、白X孝的诉讼服务请求。主要通过事实和理由:《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继承法》规定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相关关系发展的人我们不能自已作为我国遗嘱见证人,而未规定与遗嘱人有利害影响关系管理的人已经不能同时作为一个见证人,因此,一审以遗嘱见证人邹X超、代X学系遗嘱人白X淮的女婿为由企业确定其遗嘱行为无效使用不当;白X淮的代书遗嘱未处分被继承人刘X香的遗产,一审认定该遗嘱处分了刘X香的遗产存在错误。白希真、白希钊回答说,白希帅以前从未说过自己有遗嘱,他了解文化,没有签字,白希斋从来没有说过有遗嘱。 遗嘱是在遗产纠纷发生后才产生的,因此是虚假的遗嘱。

  3、本院进行二审法院查明:白X淮、刘X香夫妇以及婚后没有生育白X珍、白X孝、白X海、白X芸、白菊X等九子女。各子女教育先后发展长大的人成家,其中白X芸与代X学结婚已经成家,白菊X与邹X超结婚成家。白X淮曾担任中国乡镇企业领导管理干部,有一定社会文化心理素质,其未在以白X淮名义所立的代书遗嘱上签名。本院认定的其他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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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判决据法院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的见证人。X 一代是白某云的丈夫,白某云拥有合法权益; 邹某超是白某菊的丈夫,白某菊拥有合法权益。白色 X 云和白色 X 菊是白色 X 怀的法定继承人,X 一代、邹 X 超作为白色 X 怀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相关者,依法不能成为白色 X 怀的见证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白色 X 淮在法定证人的书面遗嘱中只授予白色 X 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以白玺名义立的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表另一人写明年、月、日,并由作者、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以白名义立遗嘱的,只能有一名法定见证人,且无遗嘱人白的签名,缺乏法定形式的遗嘱文件,一审认定无效,应予维持。根据上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甲)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案件受理费80元,由白X海、白X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以上就是南山区离婚律师为您讲解对父母的生前赡养和死后殡葬纠纷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南山区离婚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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