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生活水平或抚养能力有了很大的变化时,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和深圳离婚法律咨询网一起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哪些情况下可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假如离婚的双方可以或许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法变更。如果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判给此中一方,假如原扶养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另一方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变更子女抚养权。
1、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扶养才能的。
2、原扶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有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原扶养方不尽扶养责任或有荼毒子女行动,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二、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
协议变更:假如你们双方都批准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起草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商议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离婚后,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许子女长到有辨认才能时,自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路生活时,应另行告状。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三、哪些证据有利于主意变更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国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子女扶养问题的多少详细看法》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证据;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
4、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康健确有不利影响的证据;
5、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扶养才能的证据;
6、有其余合法理由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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