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策法深圳离婚财产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代理离婚房产、公司股权、现金股票证券、古董字画古玩、遗产、夫妻共同债务等的离婚分割纠纷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办案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说婚内共同财产离婚还能分吗?

时间:2022-01-06 16:23 点击: 关键词:深圳知名离婚律师,财产分割

    案件情况

  该男子和郑某原为夫妻关系,双方于×××年×月×月结过婚,后因感情问题于2017年5月3日协议离婚。离异后,刘某得知,郑某在婚姻期间购买了两套房产,位于上海市宝山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并在上海则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股权分红款约600万元,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上述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购买或取得的,在离婚时郑某没有告诉刘某,两份财产没有分割。因此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请求分割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二套(总价值人民币400万元);上海则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分红款600万元,其中,一千万元以上的,依法平均分割,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五百万元现金。

 

  开庭审理时,郑某辩称:一、原告要求分割的两套房屋都是非被告资金购买,且均为离婚后取得的房屋产权,故不属于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认定两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就必须向郑某借弟.妹的购房款承担一半债务。二.2016年初,郑某.刘某2.刘某3(妻子倪某)三姐妹计划在广州各买一套房子,由于没有购房基金,所以要由弟弟姐姐代为垫付。由于郑某在广州有朋友帮忙,三姐妹买房由郑某负责。被告的陈述违背了离婚协议中未分割财产的规定。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说婚内共同财产离婚还能分吗?

 

  裁判意见

  根据核查,位于上海市宝山区,2017年5月15日由郑某(单独拥有)名下注册,该房子的预售合同于2016年3月5日签订,总价1129083元,2016年3月5日,向上海恒青地产有限公司两次付款,买与付的人都是郑某,契税交付者也是郑某,2017年4月20日,上海恒青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房屋交付给郑某;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房屋,已于2018年9月5日登记在郑某名下(独占),该房屋的预售合同于2016年6月4日签订,买主郑某、房款共计1351561元,2016年3月8日,郑某银行帐户分别支付给广州市鼎通贸易有限公司180000元.1907694元,戴某2057696元于2016年4月1日转交,因此,以上两套住房都是在婚姻期间郑某和刘某购买并支付相应的房屋价款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在婚姻关系中,郑某离婚时没有如实告知刘某有两处房产的事实,在刘某起诉后,郑某表示,双方都是结婚后购买的,并且首先把位于上海的房产借给他的弟弟去购买,之后又称其哥哥为其父母购买,置于其名下,其前后说法不一致,有夫妻共同财产故意隐瞒事实,应当依法少分。按照这两个房产的价值,位于广州市的房产比位于上海市的房产更高,本院决定将其定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房屋归刘某所有;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房屋归郑某所有。

 

   裁决结果

  在广州市白云区房屋属于刘某所有;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房屋归郑某所有;原告.被告郑某相互协助对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分析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分割夫妻财产,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配纠纷;二是在当事人约定离婚时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因履行以上所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争议,由此提起诉讼的,第三,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后1年内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财产分割协议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婚姻关系终止后,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于婚姻关系期间另一方的财产,而引起的争议。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艺术:深圳离 离婚财产共舞:深圳离婚律师阐述
深圳财产分割律师带您了解离婚案 婚前买的股票增值另一方能否请求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不动产事后能 深圳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为您解答婚
深圳知名离婚律师说婚内共同财产离婚还能分吗? http://www.huarongshenzhen.com/ccfg/1149.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