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后,能不能一起抚养孩子?针对这个问题,下面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答案是肯定的。在有利于环境保护自己子女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对于双方合作协议轮流抚养教育子女的,是被允许的。所以,离婚后孩子学习共同抚养是可以的。离婚后常见的子女抚养的可分为以下三种不同情况:
1. 父亲或母亲抚养孩子,不抚养孩子的父母直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就儿童探视问题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遵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离婚后也有协议,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即使双方同意另一方不会支付赡养费,子女在有需要时向另一方索取赡养费的权利亦不能排除。
2、由父亲和一个母亲轮流抚养教育孩子。
这种情况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可以轮流抚养孩子。 这种养育方式对父母双方的沟通要求相当高,需要双方的合作。 双方需就轮换的方式、周期、时间、地点、维护费用等达成一致。 例如,双方同意每月轮流一次,或在较长时期内,或在较短时期内,在这一起点的某一时刻注意保护儿童利益。
3.父亲和母亲一起抚养孩子。
一般这种抚养的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实际抚养,一方可以随时探视孩子。双方各自承担部分费用。但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达成一致,共同抚养的方式要符合实际情况,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最后,深圳离婚律师提醒我们大家:无论采取哪种教学方式去抚养教育孩子,都应该从孩子可以更好地成长发展这一技术要点出发,而不是一个为了能够满足父或母的一些私欲。要知道,孩子的成长要比其他的更重要。
当婚姻走到尽头,决定离婚的时候,孩子也是婚姻中的一大问题。争抚养权,担心自己照顾不好自己。放弃抚养权又舍不得。有人认为应该暂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等孩子有能力了再申请变更抚养权把孩子要回来。
离婚时放弃了抚养权,以后我们真的还要得回来吗?下面就由著名社会婚姻律师可以对此企业进行分析详细地说明。
与离婚纠纷不同的是,改变监护权并不是试图弄清楚哪一方更擅长抚养孩子,即使这可以证明这一方比另一方更擅长抚养孩子。 但只要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是不能支持的,没有履行支持义务,那么变更监护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说服法官的唯一证据应该是表明照顾者如何没有好好照顾孩子和履行他的职责。
据资深婚姻律师介绍,普通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以照顾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培养、子女的条件和基本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因此,根据变更监护权问题可以先进行谈判,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但自身情况符合下列情况,依法变更法院诉讼程序中的监护权:
1.如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孩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需要证明的不仅仅是疾病,还有一定的严重程度,导致无法抚养孩子。
2、与子女进行共同学习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问题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提高生活对子女身心全面健康确有不利因素影响的。
3.10岁以上的儿童愿意同对方生活,对方有能力支持他们。 这很容易理解,孩子年纪大了,他们的选择自由需要得到尊重。 如果孩子单独在法官面前,用哪一方,这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法官将决定改变决定。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由谁抚养子女。在此前提下,夫妻可以协商决定离婚,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作出判决。
最后,深圳离婚律师提醒你:选择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想好抚养权给谁。想放弃就放弃,然后就反悔。
以上是对离婚子女监护权相关问题的描述,如有需要,可联系深圳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