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你发现你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你能改变监护权吗?黄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因为她的女儿看起来不像她自己,发现她不是女儿的亲生父亲,所以她起诉法院要求改变孩子的监护权,法院支持她。以下是深圳著名离婚律师的详细介绍。
案情
2007年,黄和崔登记结婚。2008年3月,他的女儿黄晓出生了。两人相继下海做生意,事业顺利,但关系严重不和谐。2013年8月,两人同意离婚,黄表示愿意抚养孩子,崔同意,双方同意:黄晓由黄抚养,崔每月支付1500元,直到女儿独立生活;朝阳区130平方米,石景山60平方米,家具、电器、个人生活用品。
2015年5月2日,黄带着女儿参加了一个朋友聚会。一个朋友开玩笑说:你女儿一点也不像你!回家后,当女儿睡着时,黄仔细观察了女儿,觉得黄看起来既不像前妻,也不像自己,从而产生了怀疑。第二天,便携女儿黄做亲子鉴定,结果证明黄真的不是自己出生的,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他不是黄的生理父亲。黄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女儿黄不是自己出生为由改变黄的监护权。
判决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法医鉴定中心关于亲属关系鉴定的结论,原告黄与黄晓无血缘关系,黄晓不是黄的女儿,原告黄要求改变赡养关系,法院支持。判决黄晓由被告崔独自抚养,原告黄不需要支付赡养费。
深圳著名离婚律师评析
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是根据自然血亲形成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是根据双方是否形成赡养教育关系形成的;赡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是根据收养关系的建立形成的。黄与黄之间既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也没有合法的血缘关系,黄也没有义务抚养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黄没有义务抚养别人的女儿,应该是黄真正意义上的父母。法院判决变更黄的监护权,由崔抚养符合法律规定。
在监护权变更案件中,原告黄是受害者。当他知道和他一起生活和抚养七年的女儿不是自己的时候,精神上的打击和毁灭是无法形容的。本案父母子女关系的错位主要是被告崔造成的。如果黄提出赔偿请求,崔应承担相应的过错损害赔偿责任。深圳著名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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