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夫妇二人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婚姻财产处置妥当,而婚生的女儿却无人抚养,“不想抚养女儿”等主张,法院会支持吗?90后夫妇不能离婚,法庭不允许离婚。
一对江苏镇江夫妇赵某和刘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但是由于婚后一些琐事,双方的矛盾日益加深,两人便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处置没有异议,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他们都不愿意抚养一个健康的女儿。 经过反复调解,双方的分歧依然严重。考虑到这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法庭最后裁定:不允许离婚。
法院认为,双方实际抚养费条件基本相等,如强行判决,对子女伤害很大。现在,初审已经生效,夫妻双方正在妥善处理女儿的抚养费问题。
法庭禁止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拒不抚养孩子的,可先行裁定暂时由一方抚养。若家长不履行监护义务,使其合法权益无人保护,则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学校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相关组织,可作为临时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家长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关于离婚协议的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内容,应在协议中规定。
离异协议是指夫妻之间自愿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抚养子女、处理财产和债务的协议。离异协议的内容具有复合性质,是几种法律行为的混合,包括离婚后如何抚养子女、抚养子女的负担和赡养的金额;期间与给付方式,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如何行使探望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经济援助、家务劳动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等生活困难一方。
可以看出,离婚协议是双方就人身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具有伦理和财产权性质,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契约,而是夫妻间的伦理性财产协议。所以,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除愿意离婚外,还应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及债务的处理达成共识。也就是说,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缺乏沟通,不能达成离婚协议。
为什么法庭没有把孩子直接判给夫妇一方
镇江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法官助理王双磊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都不愿意抚养子女,可以先判一方抚养。而本案中,夫妻双方的抚养权基本相等,双方不愿抚养子女的态度较为明确,如法院强制判决男方抚养子女,抚养方势必会将子女视为负担,对子女的成长不利。
既然不想养,干脆直接剥夺孩子父母的抚养权?针对这一情况,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本案中,孩子的父母还在,只是不愿意抚养,不能抚养,不能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或其他家庭,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深圳离婚律师谈案件
孩子的抚养费,主要责任在父母,应该通过法规、政策,引导家长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孤儿,查证不能生育的未成年人,在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可以领养。这就是说,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那么孩子就可以被领养。托儿所一般领养的是弃婴,而弃婴的父母或者涉嫌遗弃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有当父母丧失抚养权,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时,才会被剥夺监护权。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尽到了抚养子女的义务,小姑娘现在过得很好,不受虐待。王双磊说,这种情况下,父母离婚时不同意养育孩子,并不代表不爱孩子,这一点是夫妻双方都不想让孩子“赌气成分在”。
民法婚姻家庭编的编撰,从加强国家对婚姻家庭的保护出发,提倡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要尊重婚姻家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重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落实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在注重婚姻家庭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立法理念中,增加或修订24条制度或规则。
《离婚》一章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解除婚姻关系的时间,补充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关于离婚处理子女抚养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修改离婚经济赔偿、离婚经济帮助适用条件、加大法定离婚损害赔偿理由的兜底条款。
家长对孩子有抚养义务,离婚后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一致,妥善处理,更不能通过离婚逃避抚养义务。深圳离婚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解读抚养权变更:情 | 探视权的行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 |
深圳离婚律师解析:离婚中的子女 | 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解析:父母离 |
深圳抚养权律师详析:离婚抚养权 | 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深度解析: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