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堂兄和堂妹结婚,本来想要亲,可是却成了无效婚姻。日前,大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表亲兄妹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宣告双方婚姻无效。
女人的母亲和丈夫的父亲是夫妻关系,男人和女人都是表亲。在2006年,双方由父母撮合结婚。同居期间,由于男方对女方手机上的微信内容有意见,喝酒后与女方和亲戚吵得不可开交,导致双方发生矛盾。经过基层组织的调解,男方数次向女方承诺不再喝酒,但此后仍有男方酒后闹事。
同一年六月,女方回到娘家生活,双方关系没有好转,女方外出打工至今。最近,女方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要求丈夫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孩子的抚养费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处理。
判决结果
法庭审理认为,男性和女性虽然已登记结婚多年,而且生下了2个女儿,但双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妻子自愿放弃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最后,法庭做出上述裁决。深圳罗湖著名婚姻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说法
三代以下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近亲属结婚生孩子大大增加新生儿死亡率和遗传性疾病的发生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下旁系血亲不能结婚。"近亲结婚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对后代健康也是极不负责的行为,即使办理了婚姻登记也不受法律保护,所生子女和共同财产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深圳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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