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夫妻关系破裂的条件包括夫妻关系尚未破裂、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等。关于如何确定夫妻关系破裂的条件,以下深圳离婚律师咨询为您详细回答。
确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条件
(一)夫妻关系尚未破裂,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1.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矛盾,夫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
2.对方因对方下岗,经济困难首次起诉离婚的职工。
(二)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匆忙结婚,婚后没有建立夫妻关系,难以生活在一起;
8.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
9.一方在结婚登记时欺骗对方或欺骗结婚证;
10.双方办理婚姻登记后,不同居,不可能和好;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实没有建立夫妻关系;
12.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得分居一年,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罚,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起诉离婚,不可能和解;
14.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关系。
15.被告无故不出庭,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依法缺席审判后,请求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关于离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1.军婚规定
(一)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应当按照一般规定处理。
2.不接受的情况
(1)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和调解,原告撤回或处理离婚案件,无新情况。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2)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怀孕后六个月内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被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深圳离婚律师咨询
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拒不出庭法院 |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律师来讲讲夫妻 |
老年人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深圳离 |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网解答诉讼离婚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在什么情况下可 |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网来说一说哪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