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策法深圳离婚诉讼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专打单方面离婚、家暴离婚、抚养权争夺、同居关系财产债务分割、彩礼返还、重婚精神赔偿等纠纷诉讼官司,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办案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来讲讲购房合同是婚后签订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3-03-14 10:40 点击: 关键词:深圳专业离婚律师,夫妻共同财产

  陈于1995年6月登记结婚。双方都再婚了。1994年8月,陈某与单位签订了住房改革诉讼合同,并支付了部分婚前购房款、婚后第二次购房款和婚后取得房产证。2003年5月,翟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改房。一审法院认定这一方为夫妻共同财产,陈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该房变更为其个人财产。深圳离婚律师咨询带您了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来讲讲购房合同是婚后签订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认为,双方诉争房改房系陈某某公司所在工作单位可以根据中国房改相关国家政策进行优惠销售给陈某某的,且陈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发生在婚前,并缴纳了大部分购房款,履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义务,虽在双方婚后又共同需要缴纳了最后就是一笔购房款,并取得了一些房屋产权证书,但应当明确指出的是,该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结婚之前,故不能因此为了改变该房屋所有权人的性质。

  杨和李于1996年3月13日登记结婚,双方再婚。1998年12月8日,李某与该单位签订了起诉房改合同,支付购房价款,2000年10月18日取得房屋产权证。2003年11月19日,李去世。因遗产继承纠纷,杨将李的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父亲遗产,并争取房改一半。

  一审法院认为,住房改革诉讼是李某和杨某婚后签订的住房合同,支付住房费用,并取得住房改革住房产权证书,应是李某和杨某夫妇的共同财产。其中杨某占一半。根据法定继承权的一半,李的女儿只能获得四分之一的继承权。

  马(丈夫)与王(妻子)于2002年3月22日登记结婚,马再婚。1999年7月,马与前妻离婚。1997年12月,马与单位签订了公房租赁合同。1999年3月26日,马与单位签订房屋买卖意向书,申请购买之前租住的公房,确定了建筑面积、工龄折扣、价格及付款方式,并在优惠购房中折算了前妻的工龄。

  2003年3月,马与该公司签订了《公有住宅房屋买卖合同》,并于2005年5月取得了《北京市房管局统一收款及印花税收据》。2004年11月,取得房改证。诉讼期间,该单位出具了上述房屋于1997年按成本价出售的证明。马于1998年至2003年期间付清全部购房款和公共维修基金。2008年7月,王起诉要求确认争议房改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认为,该房系在双方进行结婚之前承租的公房,后马某根据成本价购房政策可以利用工龄优惠方式购买自己获得。该房屋的原始社会取得及购买所享受的工龄优惠均与双方通过婚姻家庭关系发展无关,且房屋的大部分购房款都已于登记结婚前支付,故应当如何认定马某在登记结婚之前已取得了该房屋。

  至于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这一技术具有教育行政资源管理服务性质的行为研究基于其特定应用程序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完成,并不重要影响该房屋建设作为其中一项财产已于结婚登记前取得的事实。如马某使用夫妻之间共同财产支付了该房屋的部分购房款,导致对马某婚前财产的价值不断增加,王某可就该部分学生财产主张权利,但不能为了改变该房屋设计作为马某婚前财产的性质。

  王某对一审判决、上诉、二审维持婚姻、撤诉的目的不满意。

  以上是我们可以亲自代理的六个再婚房改房案件,充分利用展示了司法社会实践中学习关于我国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权属认定上适用范围不同法律所导致的截然不同的结果。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来讲讲购房合同是婚后签订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1》完全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根据申请购房的时间、申请购房的时间,由谁使用福利政策、出资等确定为个人所有,不考虑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结婚后取得财产证明的时间。“情况2”与情况1完全相反。完全是基于婚姻法。购房合同是婚后签订的,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三 ”同样可以认为房产证的婚后取得发展并不重要影响房改房归个人对于所有的性质。“案例4”认为,婚后共同支付部分购房款和婚后取得财产证明并不能改变个人婚前所有财产的性质,房地产是为谁申请住房的利益,谁签订住房合同,谁利用政策优惠的利益,是确定房地产所有权的关键。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来讲讲购房合同是婚后签订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注意到,“案例5”签订了住房合同,购买住房和取得财产证书均为婚后财产,因此承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案件6》婚前签订意向书出售房屋,并利用前妻多年的服务优惠,房产登记只是一项行政性质的法律,不能作为取得房产权利的证据,房改诉讼应当是被告的个人财产。


登记离婚后双方发生财产纠纷该怎 深圳离婚律师咨询网来说一说哪种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讲男人离婚不要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解析如果对方拒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谈37岁儿子不是自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讲女子五年四次
深圳专业离婚律师来讲讲购房合同是婚后签订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http://www.huarongshenzhen.com/sslh/2227.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