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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法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致力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等纠纷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曾担任多家法律网站的首席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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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征地拆迁律师 农村父母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律师法律咨询

时间:2020-10-10 23:33 点击: 关键词:深圳征地拆迁律师

       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律师法律咨询解答,农村宅基地继承通常我们认为是继承的宅基地的本身,深圳拆迁律师说其实不然。

深圳征地拆迁律师 农村父母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律师法律咨询

  通常我们说的宅基地的继承是指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宅基属于国家集体,本身是不能够的继承。即使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有着可以继承和不能继承的规定。

  首先农村父母宅基地的继承可以继承的几类人:

  1、子女

  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2、亲属

  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时候,他的近家门亲属,比如同辈兄弟们中的某个孩子,会以过继,或者以顶门的方式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那么老人去世后财产房子就由这个人来继承了。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同时户口也已经外迁。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及“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是有限的,原来的房屋不允许再进行翻建及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等到将来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将会被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另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户口并没有外迁。那么女儿依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也就可以再重新盖房子或者将其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独生子女并非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父母去世后,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最好是父母可以立下遗嘱。因为我国遗产的继续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农村父母宅基地继承中不能继承的几种情况: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3、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

  4、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

  5、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

  6、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

  以上就是深圳征地拆迁律师对于农村父母宅基地继承这一问题法律咨询的解答,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往往牵扯的拆迁利益及分配,如果你还有其他疑惑可以找深圳律师在线咨询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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