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即签发离婚证书后) ,如发现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或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以欺诈、胁迫等形式订立,可向法院申请更改或撤销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深圳福田区婚姻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可以撤销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规定: “离婚后一年内,男女人民法院约定终止财产分割协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缔结财产分割协议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注意安全事项有哪些?
(1)双方书面或口头约定财产所有权,且双方无争议的,按照有关约定办理离婚。 但是,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进行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没有属于我国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通过各自国家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我们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信息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充分证明的,只能自己作为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但可因一方过错等原因进行不同分配。
(5)配偶双方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生效,仅对配偶双方具有约束力。不得用于对付第三方,如第三方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一方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匿或者错误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未从家庭经济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发展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安全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处理,对一时之间难以查清的财产不可分割技术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如果是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如果是非法同居,财产分割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未经婚姻登记的夫妻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发表意见。
当事人约定财产分割的目的不是为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两人之间的私事,约定财产分割可以节省大量不必要的费用。 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当事人应当就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一致,未制定或者有任何犹豫的,不得签署。
以上就是深圳福田区婚姻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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