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哪些条件可以自动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以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
(五)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妇女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妇女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离婚请求的除外。
协议离婚的过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他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同意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在中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没有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镇。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件:
①户籍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提交办理离婚证和备案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按不同地区要求提供),并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问题。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合法;
②离婚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真的是双方自愿的;
④处理子女问题是否合适;
⑤处理财产问题是否合适等。
登记机关发现离婚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不予登记。违反刑法的,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当对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调解和解。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合离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长期延误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冷静地考虑了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在审查期间,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应允许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经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离婚申请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后,解除夫妻关系。不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登记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和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感到遗憾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人民法院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才能受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通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深圳宝安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