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这个不是说每个人都有继承资格,必须能够通过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法师进行企业获得。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行分析讲解,接下来深圳继承律师带您进行深入了解:
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在继承开始之前,公民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指定的遗嘱接受前人的财产,即继承人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即财产的原始所有人,即死者,在他/她去世前立遗嘱,声明他/她的财产在他/她去世后由“谁、谁、谁”拥有。然后根据本遗嘱的指定,该“谁、谁、谁”获得继承权,具有继承权的资格。
取得遗产的方式将充分尊重财产的原所有人的意愿,该财产在其有生之年是其财产,因此,在其去世后,应按照其意愿将其指定的人给予他/她。
但是,为了通过遗嘱获得继承权,还必须满足另外三个条件:
(1)这个我们生前没有立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因为我们这种教学方式下的继承权是直接可以根据我国遗嘱取得的,所以对于这个遗嘱必须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没有遗嘱不合法,那它就不需要具有中国法律制度效力,它所指定的继承人就不能合法地取得继承资格。
(2)遗嘱人已经死亡
遗产必须在遗嘱人死后获得并生效。虽然遗嘱人在其一生中已经立遗嘱,指定“谁、谁、谁”享有继承权,但在遗嘱人死亡时必须享有继承权,但这种继承权是有效的。遗嘱人死前不能分割财产,这是常识问题。
(3)指定的继承人之间没有能力丧失继承权
虽然遗嘱规定你有继承权,但你不能放弃这项权利。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你做了对立遗嘱人有害的事,法律将剥夺你的继承权。这是失去继承权,你也会失去继承权。此外,你可能愿意放弃你的遗产,以照顾和帮助其他继承人。
二、主观社会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条件满足时,继承人对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享有事实上的财产权,即属于继承人并为其带来不动产利益的继承权。
在遗产的继承和分配中,遗嘱指定的继承权是优先权,即继承权应当按照遗嘱的先后顺序确定。但在许多情况下,死者没有立遗嘱,而在其他情况下,原遗嘱是不合法的,这一次的遗产或者继承和分配,这一次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继承权。
法律规定取得的继承权称为合法继承权。
1、法定继承权的适用
根据实践总结,法定继承权的取得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生前我们没有可以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进行签订遗赠抚养关系协议;
(2)被继承人虽立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3)被继承人虽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但该遗赠抚养协议无效或者该遗赠抚养协议项下的被抚养人未履行抚养义务的;
(4)遗嘱继承人因损害被继承人利益而丧失继承权;
(5)遗嘱作为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我国遗嘱人死亡;
(6)遗嘱部分无效的,遗产所涉及的财产无效的;
(7)未按遗嘱处理的遗产。
一旦法定继承的申请,谁有继承权,继承什么,如何继承等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我们现在将详细解释在没有遗嘱和遗产协议的情况下,谁有合法的继承权。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依法取得继承权的人称为“合法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各国并不一致,主要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基础(少数国家也采取赡养关系)。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近亲属。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继承人死亡前的子女,由其直系代位继承人)、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丧偶的儿媳和丧偶的女婿,他们对公婆或岳父母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以上是关于继承权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对任何领域不了解,对遗产的相关问题有争议,我们可以联系深圳继承律师为您办理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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